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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城市一青年网上玩“比特币”被东莞警方刑拘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4-04-20 19:51:14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  日前,山西省运城市一青年裴某因在网上炒作“比特币”,与陕西省安康市朱某之间引发纠纷。东莞市公安局立新派出所以涉嫌诈骗将运城青年裴某刑事拘留。

  “比特币”是互联网上虚拟货币。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明确规定:“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”,并不是线月,陕西省安康市朱某将其的“比特币”存入运城市青年裴某设立的网站,由裴某负责经营,朱某分红获利。裴某因经营不善,将朱某的“比特币”全部赔光,无力偿还。因此,东莞警方以涉嫌诈骗将运城青年裴某刑事拘留。

  比特币(虚拟货币)(BitCoin)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,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。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。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。与大多数货币不同,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,它依据特定算法,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,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,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。(张秀峰 姚中吉 刘会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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